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

垃圾收費

垃 圾 收 費


 
有市民認為按整幢樓宇的廢物重量收費,然後由住戶平均分擔,對有些家庭很少煮飯,家居垃圾不多,劃一徵費不公平。他們認為要有更多回收配套,如回收家居廚餘和玻璃樽等,才能做到源頭減廢。
有物業管理公司認為,如果按整幢樓宇的廢物重量或體積收費,會對製造垃圾少的住戶不公平,達不到用者自付的原則。
有環保團體歡迎垃圾徵費,傾向支持住戶購買專用垃圾袋的方案,相信能減少廢物,希望政府有決心落實垃圾徵費措施。
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認為,整個諮詢若無明確方向決心,將會與較早前環境局提出的資源循環藍圖脫節,浪費時間,無功而回。他指在堆填區、焚化爐的興建仍然存在爭議,回收行業仍未完善發展的情況下,政府當局理應透過積極推動市民可以接受的垃圾徵費計劃,配合已提出的政策藍圖,將廢物棄置人均量由2011年的1.27公斤減至2017年1公斤,否則所謂的藍圖只是一紙空文。
在污染者負責的原則下,他支持制訂「人均廢物水平制度」,若低於水平,市民不用繳費,藉此鼓勵市民在家居層面源頭減少廢物。他呼籲更多市民把握諮詢機會,就垃圾徵費政策提出意見。◇

劏房問題



香港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高過意大利,而且亦追貼英國及法國,但對於基層人士來說,在香港生活仍然是非常困難,政府研究機構政策二十一的報告指,有17萬人居住在由石膏板或金屬絲網分隔的劏房。

長策會就劏房問題,確定必須由「公屋」解決。建議政府應加強執法,杜絕非法及違反樓宇結構和防火安全的劏房。這無疑是社會所認同的大原則,但筆者擔心政府如何能將公屋變成靈丹妙藥,既要優先照顧低收入家庭和長者,又要縮短單身人士輪候時間。所以,用公屋去解決非法劏房問題,方向雖正確,但只能作長遠目標,絕不能救「近火」。

長策會提出研究以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規管劏房的可行性。要符合現時的建築及防火安全條例去分間樓宇單位(劏房),技術上是可行。不過當中要僱用專業人士、縮減劏房數目,加闊走廊空間等,都會減少劏房業主的租金收入。
嚴控安全 限制數量

至於發牌及業主登記制度,目的並不是為非法劏房正名。反而是藉此嚴控其安全問題和數目。政府可效法「床位寓所條例」,限制單位內的劏房數目;工業樓宇及地庫不得開設劏房。透過登記現時不合標準的劏房,提供誘因如免息貸款等作改裝之用、以符合法例,並定出恰當的時間表,有秩序又可行地取締劏房。
公屋絕不能一夜建成,而劏房現正為幾十萬低收入人士提供住所。兩害取其輕,就是先規範劏房,改善其安全性,避免幾年前馬頭圍道劏房妨礙走火通道引致多人死亡的慘劇重演;配合加強執法,大力宣傳違法罰則,杜絕非法劏房,並「面對現實」急市民所急,先興建一些「較簡單」的過渡性房屋,然後待公屋興建落成到位,才能全面解決非法劏房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