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高過意大利,而且亦追貼英國及法國,但對於基層人士來說,在香港生活仍然是非常困難,政府研究機構政策二十一的報告指,有17萬人居住在由石膏板或金屬絲網分隔的劏房。
長策會就劏房問題,確定必須由「公屋」解決。建議政府應加強執法,杜絕非法及違反樓宇結構和防火安全的劏房。這無疑是社會所認同的大原則,但筆者擔心政府如何能將公屋變成靈丹妙藥,既要優先照顧低收入家庭和長者,又要縮短單身人士輪候時間。所以,用公屋去解決非法劏房問題,方向雖正確,但只能作長遠目標,絕不能救「近火」。
長策會提出研究以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規管劏房的可行性。要符合現時的建築及防火安全條例去分間樓宇單位(劏房),技術上是可行。不過當中要僱用專業人士、縮減劏房數目,加闊走廊空間等,都會減少劏房業主的租金收入。
嚴控安全 限制數量
至於發牌及業主登記制度,目的並不是為非法劏房正名。反而是藉此嚴控其安全問題和數目。政府可效法「床位寓所條例」,限制單位內的劏房數目;工業樓宇及地庫不得開設劏房。透過登記現時不合標準的劏房,提供誘因如免息貸款等作改裝之用、以符合法例,並定出恰當的時間表,有秩序又可行地取締劏房。
公屋絕不能一夜建成,而劏房現正為幾十萬低收入人士提供住所。兩害取其輕,就是先規範劏房,改善其安全性,避免幾年前馬頭圍道劏房妨礙走火通道引致多人死亡的慘劇重演;配合加強執法,大力宣傳違法罰則,杜絕非法劏房,並「面對現實」急市民所急,先興建一些「較簡單」的過渡性房屋,然後待公屋興建落成到位,才能全面解決非法劏房問題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