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於組織遊行的激進團體,鼓動甚至帶領參加者阻塞交通,不但無必要也絕不應該。近年,社會氣氛丕變,有激進團體跟隨大隊遊行,當遊行結束,其他人散去之後,他們都會帶領支持者在鬧區活動,走出通衢大道,阻塞往來交通。今次遊行,兩批激進團體的遊行隊伍雖然與民陣區隔,但是他們都在遊行結束後,在中環鬧市流竄,與警方對峙,堵塞要道,使一些路段往來交通癱瘓,有些示威者更在德輔道中馬路上,用帶來的石油氣爐煮食,情况極其荒謬。
由於道路阻塞,其他道路使用者受到影響,對示威者的所作所為表示不滿,但是,有示威者以在行使示威請願權利來辯護,這個說法強詞奪理。激進示威者遊行後堵塞交通,侵害其他人的自由;他們這樣做,對遊行的整體觀感已經構成負面影響,強化不少人的牴觸情緒,認為遊行就是搗亂、「搞亂檔」,對透過遊行表達集體意志,絕無好處。所以,若遊行最終都以阻塞交通結束,不但無助於實現訴求,實質上是從根本上破壞遊行的的意義和功能。
集會、遊行不一定搞激才收到效果,近年最成功的一次群衆運動,是反對國民教育科,歷時超過兩個月,相關集會、遊行都在文明、理性情况下進行,從而衍生巨大凝聚力,使參與市民愈來愈多,最終迫使政府改變政策,國民教育科變相撤銷。這是以有理、有節原則抗爭的成功範例。類似元旦遊行之後的亂局,警方將如何處理,是法律層面的事,不過,可以肯定的是亂局對推動香港進步,只會構成阻力,不會成為助力,期望真正愛護香港的人,不要再玩剃刀邊緣遊戲,讓香港的公民社會得以健康發展和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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